被親媽轉(zhuǎn)移財產(chǎn)誣陷吸毒,閨蜜搶走代言,她卻買了座海島活得自在
張韶涵,2001年簽約福茂唱片而后主演愛情劇《MVP情人》,正式進入娛樂圈。雖然身體嬌小,但歌聲卻具有穿透墻壁直達云霄的爆發(fā)力,被封為“勵志天后”,在演戲方面,拍攝第一部戲時,就被導演夸是“可塑之才”。
2008年張韶涵因心臟病停止工作,前往加拿大修養(yǎng),可回國之后發(fā)現(xiàn)母親拿走了她所有的現(xiàn)金和存折。在這期間竟然被親媽給控訴了,張媽媽控訴女兒不養(yǎng)自己,還將張韶涵出道多年賺的1億臺幣全部轉(zhuǎn)走,并要求張韶涵讓出豪宅,并每個月支付150萬臺幣的贍養(yǎng)費。
與此同時,母親與韓國歌手的戀情被曝出,父親提出離婚,并同樣要求張韶涵讓出豪宅、支付贍養(yǎng)費。父母加起來兩套豪宅,每月300萬臺幣的贍養(yǎng)費。這時,張韶涵的弟弟妹妹都是站在張韶涵這邊,但沒拿到贍養(yǎng)費的張媽,不但到處罵女兒不孝,潑臟水說女兒吸毒酗酒,還說張韶涵帶弟弟妹妹吸毒。并拿出張韶涵生病時憔悴的素顏照,說是吸毒的證據(jù)。
張韶涵被逼無奈,拿出尿檢結(jié)果證實自己沒吸毒,但與父母反目、疑似吸毒,這樣不好的標簽還是讓她的形象一落千丈。
而在這整個過程中,她的最佳閨蜜不但沒有站出來為張韶涵說話,還默默地接手了張韶涵松下相機的代言。而在張韶涵出事兒期間,張韶涵的助理淡水呂也改換門庭,成了閨蜜老公的助理。
到這里,大家都以為張韶涵從此會一蹶不振,從此再也見不到張韶涵唱歌,但就像她的歌那樣,張韶涵給自己安上了一對《隱形的翅膀》,重新振作的張韶涵不但照常發(fā)唱片,成立了自己的音樂品牌,還在溫哥華開了一家眼鏡店。
許久不見的張韶涵,此前;在微博上曬出一組圖片,并發(fā)文稱:等到一年終于等到這個時候。本來以為她只是去海島度假散心,但張韶涵卻真真切切地買下了一個海島,在自己的海島上享受愜意生活,讓人羨慕。
相關(guān)資訊
評論
- 評論加載中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