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甜被婦科醫(yī)院侵犯肖像權一審勝訴獲賠15.2萬元
景甜肖像權糾紛案審判結果出爐。景甜肖像權糾紛案審判結果出爐。4月25日,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公布了一則關于演員景甜與某婦科醫(yī)院肖像權侵權訴訟的判決書。判決書顯示,景甜訴稱該婦科醫(yī)院未經允許,使用其照片
景甜肖像權糾紛案審判結果出爐。景甜肖像權糾紛案審判結果出爐。
4月25日,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公布了一則關于演員景甜與某婦科醫(yī)院肖像權侵權訴訟的判決書。判決書顯示,景甜訴稱該婦科醫(yī)院未經允許,使用其照片作為宣傳文章的配圖,侵犯其肖像權。法院一審判決侵權成立,被告需賠償原告景甜15.2萬元。
公開判決書。
該公司以“涉案文章照片均為采集,美化后無法辨認是原告”為由拒絕賠償。
法院判處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肖像權與姓名權的行為并公開致歉。
法院判決書顯示,原告景甜訴稱,被告岳陽尚美婦科醫(yī)院在互聯網上發(fā)布的二十篇婦科病宣傳文章中,共使用了演員景甜的五張不同照片,構成對景甜的肖像權的侵犯。被告則辯稱,照片美化后無法辨認是景甜,且涉案文章均為非營利性科普文章。法院一審判決本案肖像權侵權成立,被告須賠償原告景甜相關經濟損失、精神撫慰金及合理支出,共計15.2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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